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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/22/2007 电钢琴和我的音乐梦先报喜讯,Korg SP-250电钢琴入手!(正事倒没干多少)贴两首录音:
理查德克莱德曼《野花》,http://music.fenbei.com/8579461
雅尼《The end of August》,http://music.fenbei.com/8579413
我从来都认为,音乐是人的内心与外部世界最近的连接。图画太具象,无形中被人的一层理性拦截在心灵之外。文字又太依赖于文化环境,要想知道什么意思,请去读一读李白诗选的英文译本。而钢琴之为乐器之王,其表现力是任何一种单独的乐器都无法比拟的。回头看去,多年以来我对于音乐、钢琴,似乎一直有一个梦,一个渐渐醒过来的梦。
我小的时候,父亲似乎对幼教别有一番认识,家里常常播放各类音乐,主要是所谓“世界名曲”(大都是歌剧和交响乐的著名片段)和上个年代的苏联歌曲。可能因为接触音乐比较早,我对音乐的感觉似乎一直特别强烈。妈妈后来说,我小时候一听《喀秋莎》就哭,我自己其实也有印象,就是听到第二段的时候觉得音调悲伤,鼻子忍不住就酸。大概五岁的时候与无数人一样开始学电子琴,而十岁左右又与无数人一样半途而废。最开始学电子琴是跟一个钢琴老师学的,所以也练了一些钢琴练习曲,不过毕竟太小,后来几乎一点印象都没有,一个曲子都不会弹了。
上初中后不久,一个印象很深刻的下午,蔺蓉同学(已经远在澳洲了)推荐给我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磁带。当我回家打开录音机的时候顿时呆住了,钢琴的时而柔美时而明亮的音色和动人的旋律让我久久不能平静。我再次揭开了尘封的琴套。。。从那时起,我的电子琴就当钢琴用了,自己扒谱或者找谱,开始断断续续自己继续弹琴。初三的时候又有了雅尼,我再次陷入克莱德曼式的疯狂中。同时我听音乐的范围和时间也越来越广,几乎只要我在家/宿舍就有音乐,上至交响乐歌剧下至gangsta hip-hop。我的老电脑使用最多的程序就是winamp。高一的时候还跟田方同学的小提琴合作过雅尼的The end of August。小提琴与钢琴的声音就在我耳边融合在一起是如此之美,即使我们的演奏技术都远不及专业水平,我也觉得现场比任何CD和音箱要美无数,直到现在都记忆犹新。
快上大学的时候,我已经明白我一生一定要有音乐和乐器相伴,乐器的首选一定是钢琴;可是在大学里这是不可能的,因此我买了一把吉他,并且成功混入吉他协会,一混就混到了毕业。我在吉协的精力投入占了大学生活的一半还多,又认识了无数喜欢音乐的朋友,真可谓一生最快乐的时光。在摇滚现场跟着Bon Jovi的It's my life在震耳的音乐中疯狂摇头;又在凌晨四点,月光快散去、晨露已经凝结的静园草坪,一圈人静静地听那温柔到让人微笑的古典吉他轻触琴弦的音色,我的青春在这里找到了归宿。
我在大学里还有一个极其浪漫的邂逅。大二的时候我常在45甲自习室自习(同屋还常有脚臭男)。有一晚自习的时候心思不断被阵阵飘来的钢琴声打断,好美的音乐,听起来就像一架真钢琴的弹奏,得多好的音响才能出来这效果啊!——不,等等,弹错了。。然后从停住的地方重新再来。。原来是一架真钢琴,在45甲某宿舍里!我寻声而去,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钢琴的主人叫黄宽,他的琴技极高,我虽然不敢班门弄斧,但相聊还是甚欢的。大学宿舍里摆台钢琴,恐怕全国也属罕见;这样寻声而去交到的朋友,也绝不妄“邂逅”二字吧。
出国后生活更加居无定所,今后十年可能都要不停搬家,还要带着一台几百斤重的钢琴简直就是天方夜谭。就在我嗟叹钢琴之梦越来越远的时候,突然发现电钢琴技术已经进步到我没有想到的程度。与钢琴完全相同的88键,带逐级配重,不但弹起来有重量感,而且低音键还比高音略重,手感几乎与真钢琴无异。音色方面,中档电钢琴已经做到三层采样,就是采录轻中重不同响度的音色,再加数字差值处理,确保把轻弹的温柔和重弹的华丽音色全都囊括。一阵狂喜,在相关论坛上狂搜一周,在1000美元以下档次里敲定了Korg SP-250这款。寄来一弹,果然不同凡响,多年的钢琴梦终于圆了。
对于我来说电钢琴最大的优点当然就是易搬运,但是实际上还有其他优点:价格便宜,保养方便(不用调音打蜡之类),不扰民,另外就是录音方便,直接内录保证质量。我这里贴的两首就是今天刚录的,声卡太烂,音色还是不及现场效果,演奏也还有很多提升空间,博各位一笑而已。如果有对电钢琴感兴趣的尽管联系我,我最近看了许多,也去琴行试过好几款,应该还是能提供些见解的。
想起去年回国的时候答应吉协的兄弟们,一年内重拾吉他。一年过去了,吉他没拾起来,倒是拾起了钢琴,不过乐器乃同胞,爱乐者乃兄弟,相信大家不会介意吧,哈哈。 8/3/2007 搬家搬家真是一年里最痛苦的事情。我们家的三个roommates,堆成山的东西,租了一辆budget大卡车,从早上11点搬到凌晨1点,真的快累死了。这些破家具,买来的时候不值几个钱,搬的时候重的要死,扔掉还不行,再买还得搬。
唯一的收获就是开了一天柴油发动机的19尺大卡车。真tmd爽!启动先要等柴油机自检。里面并排三座。手刹是动力辅助的,刹车踩深的话也有气压助力,很叼地“噗噗”喷气。关起车门再加上发动机噪音,外面车哄喇叭都听不见。倒车的时候完全看不见后面有什么,谁在后面只能乖乖受死了。坐在车里,脚都比其他车顶高,强劲的冷风、重金属摇滚,看着只有4000转的转速表深油加速,俨然是世界之巅的感觉。终于明白为什么美国常有金发墨镜女郎开着道奇ram,福特F-150或者悍马H2招摇过市,这种霸道的感觉哪里是保时捷或者凌志能享受的呢?不过话说回来,欧洲人对1.2升没屁股小汽车的钟爱当然并不是因为它的气派,而是全社会性的责任感。我只是想说,认为美国人喜欢卡车是因为美国的大农村本质的话,那你就错了。
要搬家的话,我强烈推荐找budget而不是uhaul租卡车。他们价格相仿,但uhaul的车都很老很旧了,而且还是汽油车,听说有时候上坡就要踩满油门,很不可靠。我这辆卡车里程表才只有2000迈,里外一新还带液压升降liftgate,柴油机动力十足,那么大的车只要1500转速就能轻松加速了。
另外,今天惊闻Minneapolis的35号公路桥突然坍塌,60辆车掉进密西西比河,大吃一惊。强烈慰问主席夫妇和正在明大访问的birdf兄。。。那架桥就在以前我公寓旁边,是从Minnepolis沿35W州际高速南行的必经之处,我无数次从面开过,最后还是从那里开离明州。不敢相信竟然就塌了。。天灾不测,因此更要珍惜自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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